最新消息
首頁 最新消息
益生菌團標明確定義,不含活菌的不算益生菌食品 2024-02-20
文章来源:由「百度新聞」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"http://www.baidu.com/link?url=ocjTgKsjM4jUK4st0gzrfHGExzAVifUsh6F_SvXnYTjd4EUAuhL30iNEWfmps5FwufkfBl0-sWUUBOlfYIY_DXRC1h6upUuj1XwM_tQFx8q"

“益生菌概念深入人心,已被老百姓接受,但在產業界‘益生菌’還是個俗稱,沒有明確標準。《通則》的出臺規范了益生菌的概念,能夠滿足產業、學界、消費需求,可謂恰逢其時。”三元股份首席科學家、副總經理陳歷俊對新京報記者說。n由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牽頭,江南大學、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、伊利、光明、三元等近20家行業代表研究起草的《食品用益生菌通則》(簡稱《通則》)近日已發布。n多位業內人士表示,《通則》是益生菌行業首個覆蓋完整產業鏈的團體標準,明確了益生菌概念以及“活的”“攝取足夠數量”“健康有益”的特征性要求,量化了“保質期內益生菌活菌數量≥1000萬CFUg(mL)”,為下一步益生菌國家標準的出臺提供了想象空間。n明確“益生菌”定義n近年來,“益生菌”概念逐漸被公眾認知,有望成為下一個千億級的大健康市場,其健康作用也成為國際研究熱點。 Euromonitor數據顯示,2019年全球益生菌補充劑收入61億美元,同比增長7.5%。中國益生菌補充劑市場收入42.4億元,同比增長18%,已成為全球益生菌補充劑第二大消費市場。另外,益生菌在乳制品中的應用約占全球益生菌產品的66%。n與產業的快速增長相比,益生菌相關標準、法規的制定相對滯后。光明乳業告訴新京報記者,我國沒有系統的益生菌法規標準,一些問題亟待解決。一是部分“益生菌”相關要求分散、交叉在不同法規和標準中,企業在應用時可能發生非主觀上的理解錯誤,不利于監管。二是缺少相關要求,如缺少“益生菌”定義、相應的檢測方法等。這有可能造成市場對產品的要求不一致,發生“以次充好”的情況,阻礙益生菌產品創新和行業發展。n“原衛生部2010年、2011年明確了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》及《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》,2013年原輕工業部出臺行業標準《食品加工用乳酸菌》QBT4575,但都未明確益生菌的定義,也未給出益生菌的評價體系或規范。”光明乳業舉例稱。n此外,原衛生部2001年發布的《益生菌類保健食品評審規定》要求,活菌類益生菌保健食品在其保存期內活菌數不得少于100萬CFUml(g),即單位含量需達到百萬級別,但專門針對普通食品類型的益生菌標準依舊缺失。n新京報記者在2021年8月曾從電商平臺隨機購買10款益生菌粉產品發現,有4款執行的是企業標準,6款執行的是GBT29602《固體飲料》推薦標準,對益生菌活菌數量無具體規定。另有益

關鍵字標籤:機能益生菌
為企業量身訂做平面設計、廣告設計、CIS設計。
為企業做完整品牌行銷規劃,凸顯品牌意識。